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_2022中級經濟師財稅備考知識點
成功不是將來才有的,而是從決定去做的那一刻起,持續累積而成。2022年中級經濟師《財稅》是會計專業、財稅人員是不錯的選擇,雖然其專業性比較強,但對于有會計相關知識底蘊的考生來說就沒那么困難了,東奧教研團隊為考生們總結了相關知識點,從基礎到強化我們一步步走,快快學起來吧。
【內容導航】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
【所屬章節】
第二章:財政支出理論與內容
【知識點】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
(1)背景
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退休金和企業職工養老金的差距逐步拉大,同時,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的各種補助等福利標準不同,進一步拉大了待遇差距。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企業養老保險的“雙軌制”形成了社會保險制度不公平的突出問題。其中主要區別在于:
項目 | 企業職工 |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
繳費 | 需要 | 不需要 |
個人賬戶 | 有 | 無 |
(2)改革的目標
堅持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方針,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重點,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獨立于機關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管理服務社會化的養老保險體系。
(3)改革的主要原則
改革前與改革后待遇水平相銜接,立足增量改革,實現平穩過渡。對改革前已退休人員,保持待遇并參加以后的待遇調整;對改革后參加工作的人員,通過建立新機制,實現待遇的合理銜接;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員,通過實行過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解決突出矛盾與保證可持續發展相促進。
(4)改革的范圍
適用于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
(5)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個統一、五個同步”。“一個統一”是指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等城鎮從業人員統一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都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都實行與繳費相掛鉤的養老金待遇計發辦法,從制度和機制上化解“雙軌制”矛盾
學會不為過程的緩慢而焦慮,即使暫時未能如你所愿,但只要你在努力,你就在不斷成長。備考2022年中級經濟師可以參考中級經濟師考試真題,勤做練習,腳踏實地方可有質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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