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會《稅法》歷年主觀題考題盤點——第五章個人所得稅法
注冊會計師稅法第五章為個人所得稅法,本章經常以主觀題形式進行考查!為了幫助大家掌握做題套路,東奧小編根據王穎老師稅法考前沖刺43道大題,整理出了第五章的歷年考題,考生們不要錯過哦!注冊會計師《稅法》各章節歷年考題匯總>>>
【2020年考題題干】
(2020年)居民個人張某與其妻子在某城市工作并居住。2019年與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相關的收入及支出如下:
(1)全年從單位領取扣除按規定比例繳納的社保費用和住房公積金后的工資共計120000元,單位已為其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款1404元。
(2)出版一部作品,取得出版方分兩次向其支付的稿酬20000元。
(3)每月按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為其購于某縣城的自有房產償還房貸2000元。
(4)在居住城市無自有住房,與其妻子一起租房居住,每月支付房租3000元。
(其他相關資料:張某工作地城市為除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及國務院確定其他城市之外的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以上專項附加扣除均由張某100%扣除)
附: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表(部分)
級數 |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元) |
1 |
不超過36000元的 |
3 |
0 |
2 |
超過36000~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3 |
超過144000~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回答問題,如有計算需計算出合計數。
(1)從稅后所得最大化出發,回答張某應選擇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并說明理由。
(2)計算出版方支付稿酬所得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款。
(3)計算張某可申請的個人所得稅退稅款。
(4)張某如需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回答其可選擇哪些辦理的渠道及受理的稅務機關。
【答案及解析】
(1)張某應選擇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為住房租金。
理由:張某工作地城市的住房租金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而住房貸款利息的扣除標準為每月1000元。前者比后者抵稅效果更好,稅后所得更大。
(2)出版方支付稿酬所得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款=20000×(1-20%)×70%×20%=2240(元)。
(3)匯算清繳時張某應納個人所得稅
=[120000+20000×(1-20%)×70%-60000-1100×12]×10%-2520=3280(元)。
張某可申請的個人所得稅退稅款=2240+1404-3280=364(元)。
(4)①張某可以選擇的辦理渠道:
渠道1:通過網絡辦稅渠道辦理。納稅人可優先通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按規定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
渠道2: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選擇郵寄申報的,納稅人需將申報表寄送至任職受雇單位(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為戶籍或者經常居住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公告指定的稅務機關。
②受理的稅務機關:
a.納稅人自行辦理或受托人為納稅人代為辦理2019年度匯算的,向納稅人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可自主選擇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b.扣繳義務人在年度匯算期內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的,向扣繳義務人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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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習題選自王穎老師《稅法》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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