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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項選擇題(1-12)
單項選擇題(13-24)
二、多項選擇題(1-7)
多項選擇題(8-14)
三、案例分析題(1-2)
案例分析題(3-4)
二、多選題
1、下列情形中,能導致訴訟時效中斷的有( )。
A、甲把要求乙清償3個月前到期的債務的書面通知當面遞交乙,乙拒絕接收。甲將通知留在乙處后憤然離去
B、乙對甲的債務已過清償期1個月,乙突然不知所蹤。經過2個月的多方探尋無果后,甲在《人民法院報》上刊登聲明,要求乙清償債務
C、甲對乙的債權訴訟時效期間還有1個月即將屆滿時,甲意外死亡,需等待確定繼承人
D、債權人甲路上偶遇債務人乙。未等甲開口要求乙償還1個月前到期的債務,乙即一邊連稱“抱歉”,一邊匆匆離去
【答案】AB
【東奧名師解析】(1)選項A: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直接送交”主張權利文書,對方當事人在文書上簽字、蓋章或者雖未簽字、蓋章但能夠以其他方式證明該文書到達對方當事人的。在本題中,雖然乙拒絕接收(未簽字、蓋章),但如果甲能夠以其他方式證明該文書已經送達乙,導致訴訟時效中斷;(2)選項B:當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對方當事人在“國家級或者下落不明的當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的媒體上”刊登具有主張權利內容的公告的,導致訴訟時效中斷;(3)選項C: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的,導致訴訟時效中止;(4)選項D:債務人乙只是表示“抱歉”,并未作出“愿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不能導致訴訟時效中斷。(本題與A卷多選題第1題完全相同)
【說明】本題為多選題,選項CD毫無爭議、肯定應當排除。即使選項A的表述不盡清晰明確,也只能選AB了。
2、甲、乙、丙共同出資設立一特殊普通合伙制的律師事務所。2010年5月,乙從事務所退出,丁加入事務所成為新合伙人。2010年8月,法院認定甲在2009年的某項律師業務中存在重大過失,判決事務所向客戶賠償損失。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賠償責任承擔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甲應以其全部個人財產承擔無限責任
B、乙應以其退出時在事務所中的實際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賠償責任
C、丙應以其在事務所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賠償責任
D、丁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答案】ABC
【東奧名師解析】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中,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甲應以其全部個人財產承擔無限責任),其他合伙人(此時視同有限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乙應以其退出時在事務所中的實際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賠償責任,丙和丁應以其在事務所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賠償責任)。
3、下列關于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質押行為的表述中,符合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經其他投資者同意,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者可以質押未繳付出資部分的股權
B、經出質投資者和外商投資企業其他投資者同意,質權人可以轉讓出質股權
C、經質權人同意,出質投資者可以將已出質的股權轉讓或再質押
D、經其他投資者同意,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者可以將其股權質押給本企業
【答案】BC
【東奧名師解析】(1)選項A:投資者不得質押未繳付出資部分的股權;(2)選項D:投資者不得將其股權質押給本企業。
4、甲、乙雙方訂立協議,由甲作為名義股東,代為持有乙在丙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但投資收益由實際投資人乙享有。協議并無其他違法情形。后甲未經乙同意,將其代持的部分股權,以合理價格轉讓給丙公司的股東丁。丁對甲只是名義股東的事實不知情。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甲、乙之間的股權代持協議無效
B、甲、乙之間的股權代持協議有效
C、若乙反對甲、丁之間的股權轉讓,則丁不能取得甲所轉讓的股權
D、即使乙反對甲、丁之間的股權轉讓,丁亦合法取得甲所轉讓的股權
【答案】BD
【東奧名師解析】(1)選項AB: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并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合同法》第52條規定的無效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2)選項CD:名義股東將登記于其名下的股權轉讓、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只要受讓方構成善意取得,交易的股權可以最終為其所有;但名義股東處分股權造成實際出資人損失,實際出資人請求名義股東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5、下列關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董事會成員為5至19人,且人數須為單數
B、董事會成員中應有一定比例的獨立董事
C、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
D、董事會作出決議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答案】CD
【東奧名師解析】(1)選項A:公司法律制度并未要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的人數必須為單數;(2)選項B:只有“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中應當至少有1/3為獨立董事,非上市公司可以不設獨立董事。
6、下列關于公司債券發行的表述中,符合證券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公司債券每張面值1元
B、債券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C、為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提供擔保的,應為全額擔保
D、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的資金不得用于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答案】BCD
【東奧名師解析】選項A:公司債券每張面值100元。
7、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證券發行中虛假陳述行為相關主體的民事責任承擔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發行人在發行文件中作出虛假陳述而導致投資者受到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發行人是否有過錯在所不問
B、發行人在發行文件中作出虛假陳述而導致投資者受到損害的,保薦人應與發行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薦人是否有過錯在所不問
C、發行人在發行文件中作出虛假陳述而導致投資者受到損害,發行人的實際控制人有過錯的,應與發行人承擔連帶責任
D、會計師事務所為證券發行出具的審計報告中存在虛假陳述而導致投資者受到損害的,應與發行人承擔連帶責任,但是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
【答案】ACD
【東奧名師解析】(1)選項A:發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說明書、公司債券募集辦法、財務會計報告、上市報告文件、年度報告、中期報告、臨時報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資料,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發行人、上市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無過錯責任);(2)選項BD:發行人、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及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應當與發行人、上市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是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過錯推定責任);(3)選項C:發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有過錯的,應當與發行人、上市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過錯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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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星云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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