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審計》綜合題易考點:其他相關審計程序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強化提高沖刺備考期,為幫助考生們在最后階段提高備考效率,我們根據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大綱為考生們總結了《審計》科目的選擇題、簡答題和綜合題易考點,下面我們一起來復習2015《審計》綜合題易考點:其他相關審計程序。
本考點能力等級:
能力等級 3—— 綜合運用能力
考生應當在理解基本理論、基本原理和相關概念的基礎上,在比較復雜的職業環境上,堅守職業價值觀、遵循職業道德、堅持職業態度,綜合運用相關專業學科知識和職業技能解決實務問題。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十七章其他特殊項目的審計第二節關聯方的審計的內容。
綜合題易考點:其他相關審計程序
(一)獲取書面聲明
1.如果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對關聯方作出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向管理層和治理層(如適用)獲取下列書面聲明(“左手”職責):
(1)已經向注冊會計師披露了全部已知的關聯方名稱和特征、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
(2)已經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的規定,對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進行了恰當的會計處理和披露。
2.在下列情況下,注冊會計師向治理層獲取書面聲明可能是適當的:
(1)治理層批準某項特定關聯方交易,該項交易可能對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或涉及管理層;
(2)治理層就某些關聯方交易的細節向注冊會計師作出口頭聲明;
(3)治理層在關聯方或關聯方交易中享有財務或者其他利益。
注冊會計師還可能決定就管理層作出的某項特殊認定獲取書面聲明,如管理層對特殊關聯方交易不涉及某些未予披露的“背后協議”的聲明。
(二)與治理層溝通
1.除非治理層全部成員參與管理被審計單位,注冊會計師應當與治理層溝通審計工作中發現的與關聯方相關的重大事項。
2.注冊會計師與治理層溝通審計工作中發現的與關聯方相關的重大事項,有助于雙方就這些事項的性質和解決方法達成共識。
與關聯方相關的重大事項的例子包括:
(1)管理層有意或無意未向注冊會計師披露關聯方關系或重大關聯方交易。溝通這一情況可以提醒治理層關注以前未識別的重要關聯方和關聯方交易。
(2)識別出的未經適當授權和批準的、可能產生舞弊嫌疑的重大關聯方交易。
(3)注冊會計師與管理層在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的規定披露重大關聯方交易方面存在分歧。
(4)違反適用的法律法規有關禁止或限制特定類型關聯方交易的規定。
(5)在識別被審計單位最終控制方時遇到的困難。
責任編輯:ror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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