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審計》基礎考點:評價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和適當性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現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審計》基礎考點:評價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和適當性。
【內容導航】:
一、評價審計證據總體要求
二、評價審計證據的充分、適當性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第十六章對集團財務報表審計的特殊考慮第十節評價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和適當性的內容。
【知識點】:評價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和適當性
一、評價審計證據總體要求(理解)
注冊會計師應當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將審計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從而得出合理的結論以作為形成審計意見的基礎。
二、評價審計證據的充分、適當性(重點掌握)
1.集團項目組應當評價,通過對合并過程實施的審計程序以及由集團項目組和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對組成部分財務信息執行的工作,是否已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作為形成集團審計意見的基礎;
2.如果認為未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作為形成集團審計意見的基礎,集團項目組可以要求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對組成部分財務信息實施追加的程序。如果不可行,集團項目組可以直接對組成部分財務信息實施程序;
3.集團項目合伙人應當評價未更正錯報和未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的情況對集團審計意見的影響;
4.集團項目合伙人對錯報的匯總影響的評價,能夠使其確定集團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在重大錯報。
東奧網站發布的知識點由于內容及時更新的需要發布的是往年教材內容,需要查詢最新知識點內容的考生請參考2014《輕松過關》系列參考書及相關課程。
責任編輯:蜜桃兒
- 上一篇文章: 2014《審計》基礎考點:與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的溝通
- 下一篇文章: 2014《審計》基礎考點:與集團管理層和集團治理層的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