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審計》高頻考點:貸款和擔保對獨立性的不利影響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3《審計》高頻考點:貸款和擔保對獨立性的不利影響。本考點屬于《審計》第四章審計業(yè)務對獨立性的要求第三節(jié)貸款和擔保以及商業(yè)關系、家庭和私人關系的內容。
【內容導航】:
1.總體要求
2.取得貸款或獲得貸款擔保的主體
3.事務所的貸款和擔保對獨立性的要求
4.審計項目組成員及其主要近親屬的貸款和擔保對獨立性的要求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理解本考點。識記有哪些不利影響。
【高頻考點】:貸款和擔保對獨立性的不利影響
(一)總體要求(教材P55)
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項目組成員或其主要近親屬從銀行或類似金融機構等審計客戶取得貸款,或獲得貸款擔保時,可能對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
(二)取得貸款或獲得貸款擔保的主體
按照取得貸款或獲得貸款擔保的主體劃分為兩類,即事務所和個人。其中,個人包括審計項目組成員及其主要近親屬。
(三)事務所的貸款和擔保對獨立性的影響
1.從審計客戶取得貸款或獲得貸款擔保
(1)從銀行或類似金融機構取得貸款或獲得貸款擔保
會計師事務所從銀行或類似金融機構取得貸款或獲得擔保,如果該貸款或擔保是按照正常的貸款程序、條款和條件取得的,應當判斷該貸款是否對審計客戶或事務所具有重大影響,如果影響重大,事務所需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降低不利影響。
(2)禁止從非銀行或類似金融機構取得貸款或獲得貸款擔保。
2.禁止向審計客戶提供貸款或為其提供貸款擔保
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向審計客戶提供貸款或為其提供貸款擔保,因為沒有任何防范措施降低因自身利益對獨立性的不利影響。
3.在審計客戶開立存款或交易賬戶
(1)會計師事務所在銀行或類似金融機構等審計客戶開立存款或交易賬戶,如果賬戶按照正常的商業(yè)條件開立,則不會對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
(2)禁止會計師事務所不按照正常的商業(yè)條件開立存款或交易賬戶,因為沒有任何防范措施降低因自身利益對獨立性的不利影響。
(四)審計項目組成員及其主要近親屬的貸款和擔保對獨立性的要求
1.從審計客戶取得貸款或獲得貸款擔保
(1)從銀行或類似金融機構取得貸款或獲得貸款擔保
審計項目組成員或其主要近親屬從銀行或類似金融機構取得貸款或獲得貸款擔保,如果該貸款或擔保是按照正常的貸款程序、條款和條件取得的,不管是否重大均不對獨立性產生影響。
(2)禁止審計項目組成員或其主要近親屬從非銀行或類似金融機構取得貸款或獲得貸款擔保。
2. 禁止向審計客戶提供貸款或為其提供擔保
審計項目組成員或其主要近親屬不得向審計客戶提供貸款或為其提供擔保,因為沒有任何防范措施降低因自身利益對獨立性的不利影響。
3.在審計客戶開立存款或交易賬戶
(1)審計項目組成員或其主要近親屬在銀行或類似金融機構等審計客戶開立存款或交易賬戶,如果賬戶按照正常的商業(yè)條件開立,則不會對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
(2)禁止審計項目組成員或其主要近親屬不按照正常的商業(yè)條件開立存款或交易賬戶,因為沒有任何防范措施降低因自身利益對獨立性的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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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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