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管產品的增值稅處理辦法_25年注會稅法學習要點
在注會稅法科目中,該詳細闡述了資管產品的增值稅計稅方式、適用稅率以及具體的操作規范。廣大考生在學習時,需要特別關注其與一般增值稅的差異以及政策變動,深入理解其在不同資管業務中的應用。
【所屬章節】
第二章:增值稅法
第四節:簡易計稅方法
【知 識 點】
資管產品的增值稅處理辦法
(一)計稅方法
資管產品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運營資管產品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以下簡稱“資管產品運營業務”),暫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
(二)政策理解
管理人在現實中可能會因從事多種業務而發生多種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只有運營資管產品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才適用此項規定。
資管產品管理人 | 業務范圍 | 計稅規則 | |
包括銀行、信托公司……養老保險公司等等 | 運營資管產品 | 如銀行理財產品、資金信托……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等等 | 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不可抵扣進項稅 |
其他增值稅業務 | 如貸款、保險等 | 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適用6%的稅率,符合規定的可抵扣進項稅 |
(三)資管產品的其他增值稅處理規定
1.管理人應分別核算資管產品運營業務和其他業務的銷售額和增值稅應納稅額。未分別核算的,資管產品運營業務不得適用上述簡易計稅辦法的規定。
2.管理人可選擇分別或匯總核算資管產品運營業務銷售額和增值稅應納稅額。
3.管理人應按照規定的納稅期限,匯總申報繳納資管產品運營業務和其他業務增值稅。
4.對資管產品在2018年1月1日前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未繳納增值稅的,不再繳納;已繳納增值稅的,已納稅額從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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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注會考試《稅法》科目知識點“資管產品的增值稅處理辦法”相關內容,以下為稅法科目的章節習題,學練結合,快來打卡吧!
注:以上內容選自劉穎老師注會《稅法》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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