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費電子普通發票抵扣進項嗎
精選回答
可以。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但是需要有一定的前提條件,首先購進通行費的一方(也就是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一方)應該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其次,不得用于稅法規定的不得抵扣用途。
一、通行費電子發票的種類
目前推廣通行費電子發票,分為以下兩種:
(1)左上角標識“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次顯示適用稅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費電子發票。
(2)左上角無“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次顯示“不征稅”的通行費電子發票(以下稱“不征稅發票”)。不征稅發票無法憑票抵扣進項稅,也無法計算抵扣進項稅。
二、通行費電子票據開具規定
(1)ETC后付費客戶索取通行費電子票據的,通過經營性公路的部分,在服務平臺取得由經營管理者開具的征稅發票;通過政府還貸公路的部分,在服務平臺取得由經營管理者開具的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
(2)ETC預付費客戶可以自行選擇在充值后索取不征稅發票或待實際發生通行交易后索取通行費電子票據。
客戶在充值后索取不征稅發票的,在服務平臺取得由ETC客戶服務機構全額開具的不征稅發票;實際發生通行交易后,ETC客戶服務機構和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均不再向其開具通行費電子票據。
客戶在充值后未索取不征稅發票,在實際發生通行交易后索取電子票據的,參照上述(1)ETC后付費客戶執行。
(3)客戶使用ETC卡通行收費公路并交納通行費的,可以在實際發生通行交易后第7個自然日起,登錄服務平臺,選擇相應通行記錄取得通行費電子票據和電子匯總單;ETC預付費客戶可以在充值后實時登錄服務平臺,選擇相應充值記錄取得不征稅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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