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額的計算公式是什么
精選回答
增值稅額的計算公式
1、一般計稅方法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不含增值稅銷售額×適用稅率=含增值稅銷售額÷(1+適用稅率)×適用稅率
例題:從某境外公司承租儀器一臺,支付租金(含增值稅)169.5萬元人民幣,扣繳稅款并取得完稅憑證。該境外公司所屬國未與我國簽訂稅收協定,且未在我國設有經營機構,也未派人前來我國。計算業務應扣繳的增值稅。
回答:應扣繳的增值稅=169.5÷(1+13%)×13%=19.50(萬元)
2、 簡易計稅方法
當期應納稅額=不含稅銷售額×征收率=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征收率
3、進口環節增值稅
(1)進口非應稅消費品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額)×稅率
(2)進口應稅消費品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額+消費稅稅額)×稅率
增值稅的概念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應稅行為)在流轉過程中實現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按照我國現行增值稅制度的規定,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企業、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 其中,“服務”是指提供交通運輸服務、郵政服務、電信服務、建筑服務、金融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 根據經營規模大小及會計核算水平的健全程度,增值稅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計算增值稅的方法分為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
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一.一般規定:
1.發生應稅銷售行為: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2.進口貨物: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3.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當天
二.具體規定: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3.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4.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5.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為收到代銷單位銷售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為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
6.銷售應稅勞務:為提供勞務同時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7.除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和銷售代銷貨物以外的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為貨物移動的當天
8.提供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9.從事金融商品轉讓:為金融商品所有權轉移的當天
10.發生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情形:為服務、無形資產轉讓完成的當天或者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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