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分銷售自用的舊貨和貨物_2019年注會《稅法》答疑精華
在追逐夢想的道路上,千萬不要迷失方向,認定了的目標,就要一直去追尋,只要不放棄,終究會有實現夢想的那一天。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注冊會計師稅法答疑精華,大家快來看看吧。
【知識點】增值稅征收率
【問題】應該如何去區分銷售自己使用過的舊貨(含舊汽車,摩托車,游艇)和銷售自己使用過的貨物(有形動產)。
【答疑】舊貨是進入商業流通環節的有使用價值的貨物,是由經營舊貨的商業企業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是指自己使用過,仍有使用價值的貨物。舊貨是自己沒有使用過,是買來賣的,其經營者是商業企業;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則是自己已經使用過,但還沒有報廢的貨物,其銷售者則不一定是商業企業。
簡單理解:舊貨經營者是買舊賣舊,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是買新用舊再賣。
人只要不失去方向,就不會失去自己。東奧祝同學們順利通關注冊會計師考試。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稅法》教研團隊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