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的抵扣計算_2019年注會《稅法》答疑精華
2019年注冊會計師備考已經開始了,想要順利通關離不開每日的積累。下面是小編為同學們分享的注會稅法農產品的抵扣計算答疑精華,希望可以幫助同學們備考。
【例題】甲貿易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8年6月以不含稅價格為15萬元的蘋果與乙公司不含稅價格為8萬元的罐頭進行交換,差價款由乙公司以銀行存款支付,雙方均向對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假定當月取得的相關票據均符合稅法規定,并在當月抵扣進項稅,甲貿易公司當月應繳納增值稅( )萬元。
A.0.22
B.1.50
C.2.40
D.1.12
答案:A
【知識點】農產品的抵扣計算
解析:應納的增值稅=15×10%-8×16%=0.22(萬元)。
【問題】老師您好,銷售農產品不是還有個計算抵扣的進項么,計算的時候并沒有考慮,意思是,如果題里沒有可計算的數據,就不考慮相關因素?
【答疑】您的理解有些偏差,并不是銷售農產品有計算抵扣,而是購進農產品的時候有計算抵扣,計算抵扣的前提是從農業生產者手中直接購入,而本題中并沒有說明是從農業生產者手中購進的蘋果,所以不適用計算抵扣,您再理解一下。
信心來自于實力,實力來自于勤奮。以上內容是東奧分享的注會稅法答疑精華,希望能夠助力同學們備考,東奧祝同學們順利通關注冊會計師考試!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稅法》教務專家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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