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日起開始注冊會計師考試報名,機會向來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2016年注會考試備考復習揚帆起航。為了幫助大家提升備考效率,東奧小編根據2015年注會教材整理了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知識點,祝大家備考愉快!下面是2016年注會考試《稅法》知識點:增值稅納稅地點。
1.固定業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但在同一省(區、市)范圍內的,經省(區、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審批同意,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固定業戶到外縣(市)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開具證明的,應當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補征稅款。
3.非固定業戶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補征稅款。
4.進口貨物,應當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5.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其扣繳的稅款。
距離2016年cpa考試越來越近了,東奧會計在線祝大家都能輕松過關!
責任編輯:子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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