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2015年馬上就要結束了,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離我們越來越近。東奧整理了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預習知識點,幫助大家備考,下面是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預習《稅法》: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知識點: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基本計算公式為:應納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
銷項稅=銷售額×稅率,或銷項稅=組價×稅率
對于用簡易征收方法計算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簡易征收辦法計算的增值稅
1.計算應納稅額的時間界定
(1)銷項稅額的時間限定。
總的原則:銷項稅額的確定不得滯后,具體參考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規定。
(2)進項稅額抵扣時限的界定。
總的原則是:進項稅額的抵扣不得提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現為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2.扣減當期銷項稅額的規定
一般納稅人因銷貨退回或折讓而退還給購買方的增值稅額,應從發生銷貨退回或折讓當期的銷項稅額中扣減。
“營改增”也規定:納稅人提供的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稅服務,因服務中止或者折讓而退還給購買方的增值稅額,應當從當期的銷項稅額中扣減。
3.扣減當期進項稅額的規定
(1)進貨退回或折讓的稅務處理:
一般納稅人因進貨退回或折讓而從銷貨方收回的增值稅額,應從發生進貨退回或折讓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如不按規定扣減,造成進項稅額虛增,不納或少納增值稅的,屬于偷稅行為,按偷稅予以處罰。
“營改增”也規定:發生服務中止、購進貨物退出、折讓而收回的增值稅額,應當從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
(2)向供貨方收取的返還收入的稅務處理
對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掛鉤的各種返還收入,均應按平銷返利行為的有關規定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額。沖減進項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當期應沖減的進項稅額=當期取得的返還資金÷(1+所購進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所購進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
4.一般納稅人注銷時進項稅額的處理
一般納稅人注銷或被取消輔導期一般納稅人資格,轉為小規模納稅人時,其存貨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其留抵稅額也不予以退稅。
5.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
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稅納稅人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具體規定如下:
(1)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分開票機)支付的費用,可憑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抵減額為價稅合計額),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增值稅納稅人非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由其自行負擔,不得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
(2)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不含補繳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術維護費),可憑技術維護服務單位開具的技術維護費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3)增值稅法般納稅人支付的二項費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其增值稅專用發票不作為增值稅抵扣憑證,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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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回憶的獨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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