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綜合題易考點:車輛購置稅稅收優惠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強化提高沖刺備考期,為幫助考生們在最后階段提高備考效率,我們根據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大綱為考生們總結了《稅法》科目的選擇題、計算題和綜合題易考點,下面我們一起來復習2015《稅法》綜合題易考點:車輛購置稅稅收優惠。
本考點能力等級:
能力等級 3—— 綜合運用能力
考生應當在理解基本理論、基本原理和相關概念的基礎上,在比較復雜的職業環境上,堅守職業價值觀、遵循職業道德、堅持職業態度,綜合運用相關專業學科知識和職業技能解決實務問題。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九章車輛購置稅法、車船稅法和印花稅法第一節車輛購置稅法的內容。
綜合題易考點:車輛購置稅稅收優惠
1.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人員自用車輛免稅;
2.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軍隊武器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免稅;
3.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免稅;
4.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情形。主要有:
(1)防汛部門和森林消防部門用于指揮、檢查、調度、報汛(警)、聯絡的設有固定裝置的指定型號的車輛;
(2)回國服務的留學人員用現匯購買1輛個人自用國產小汽車;
(3)長期來華定居專家進口自用的1輛小汽車。
5.對城市公交企業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
6.自2004年10月1日起,對三輪農用運輸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二)車輛購置稅的退稅
納稅人已經繳納車輛購置稅但在辦理登記手續前,需要辦理退還車輛購置稅的,由納稅人申請,征收機構審核后辦理退還車輛購置稅手續。
責任編輯:ror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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