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計算題易考點:代扣繳納稅
【東奧小編】現(xiàn)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強化提高沖刺備考期,為幫助考生們在最后階段提高備考效率,我們根據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大綱為考生們總結了《稅法》科目的選擇題、計算題和綜合題易考點,下面我們一起來復習2015《稅法》計算題易考點:代扣繳納稅。
本考點能力等級:
能力等級 2—— 基本應用能力
考生應當在理解基本理論、基本原理和相關概念的基礎上,在比較簡單的職業(yè)環(huán)境上,堅守職業(yè)價值觀、遵循職業(yè)道德、堅持職業(yè)態(tài)度,運用相關專業(yè)學科知識解決實務問題。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十一章個人所得稅法第六節(jié)征收管理的內容。
計算題易考點:代扣繳納稅
代扣代繳是指按照稅法規(guī)定負有扣繳義務的單位或個人,在向個人支付應納稅所得時,應計算應納稅額,從其所得中扣除并繳入國庫,同時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
1.扣繳義務人
凡支付個人應納稅所得的企業(yè)(公司)事業(yè)單位、機關、社團組織、軍隊、駐華機構、個體戶等單位或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
2.代扣代繳的范圍包括個人所得稅法中的工資薪金所得、對企事業(yè)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和財政部批準征稅的其他所得。
3.代扣代繳期限: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15日內繳入國庫。
【相關鏈接】不按規(guī)定履行代扣代繳義務的,稅務機關負責向納稅人追繳稅款,但對扣繳義務人將依《征管法》規(guī)定予以應扣未扣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責任編輯:ror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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