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基礎考點: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基礎備考期,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基礎考點: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
【內容導航】:
(一)常用的核定方法
(二)特殊情況下的核定方法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十章企業所得稅法第七節應納稅額的計算的內容。
【知識點】: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
非居民企業因會計賬簿不健全,資料殘缺難以查賬,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準確計算并據實申報其應納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采取一定方法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
(一)常用的核定方法
核定方法 |
適用狀況及計算公式 |
1.按收入總額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
適用于能夠正確核算收入或通過合理方法推定收人總額,但不能正確核算成本費用的非居民企業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經稅務機關核定的利潤率 |
2.按成本費用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
適用于能夠正確核算成本費用,但不能正確核算收入總額的非居民企業 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總額÷(1-經稅務機關核定的利潤率)×經稅務機關核定的利潤率 |
3.按經費支出換算收入核定應納稅所得額(重要) |
適用于能夠正確核算經費支出總額,但不能正確核算收入總額和成本費用的非居民企業 應納稅所得額=經費支出總額÷(1-經稅務機關核定的利潤率-營業稅稅率)×經稅務機關核定的利潤率 |
稅務機關可按照以下標準確定非居民企業的利潤率:
(1)從事承包工程作業、設計和咨詢勞務的,利潤率為l5%~30%;
(2)從事管理服務的,利潤率為30%~50%;
(3)從事其他勞務或勞務以外經營活動的,利潤率不低于15%。
稅務機關有根據認為非居民企業的實際利潤率明顯高于上述標準的,可以按照比上述標準更高的利潤率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
(二)特殊情況下的核定方法
非居民企業與中國居民企業簽訂機器設備或貨物銷售合同,同時提供設備安裝、裝配、技術培訓、指導、監督服務等勞務,其銷售貨物合同中未列明提供上述勞務服務收費金額,或者計價不合理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參照相同或相近業務的計價標準核定勞務收入。無參照標準的,以不低于銷售貨物合同總價款的l0%為原則,確定非居民企業的勞務收入。
責任編輯:ror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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