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基礎考點:資源稅的扣繳義務人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基礎備考期,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基礎考點:資源稅的扣繳義務人。
【內容導航】:
(一)稅目
(二)稅率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七章資源稅法和土地增值稅法第一節資源稅納稅義務人、稅目與稅率的內容。
【知識點】:資源稅的扣繳義務人
收購未稅礦產品的單位或中外合作開采油氣田作業者為資源稅的扣繳義務人。(新變化)
扣繳義務具體包括:
1.獨立礦山、聯合企業收購未稅礦產品的單位,按照本單位應稅產品稅額、稅率標準。
2.其他收購單位收購的未稅礦產品,按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稅產品稅額、稅率標準。
3.開采海洋或陸上油氣資源的中外合作油氣田,按實物量計算繳納資源稅,以該油氣田開采的原油、天然氣扣除作業用量和損耗量之后的原油、天然氣產量作為課稅數量 。中外合作油氣田的資源稅由作業者負責代扣,申報繳納事宜由參與合作的中國石油公司負責辦理。計征的原油、天然氣資源稅實物隨同中外合作油氣田的原油、天然氣一并銷售,按實際 銷售額(不含增值稅)扣除其本身所發生的實際銷售費用后入庫。海上自營油氣田比照此規定執行。(新增)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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