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基礎考點:混業經營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基礎備考期,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基礎考點:混業經營。
【內容導航】:
(一)混業經營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二章增值稅法第七節特殊經營行為的稅務處理的內容。
【知識點】:混業經營
混業經營是指納稅人兼有增值稅不同稅率或不同征收率的應稅項目——納稅人從事增值稅不同稅率、征收率的經營活動
稅務處理原則:要劃清收入,按各收入對應的稅率、征收率計算納稅;對劃分不清的,一律從高從重計稅。
【提示】混業經營是“營改增”之后出現的新提法。
【相關鏈接】納稅人兼營免稅、減稅項目的稅務處理原則:應當分別核算免稅、減稅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不得免稅、減稅。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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