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目前是2014注會備考的最后沖刺備考階段,小編提醒考生們,關注2014注冊會計師準考證打印的同時,別忘了擠時間對注會考點進行強化學習和查漏補缺,以下是小編整理的2014注會《稅法》中有關“營改增”要點掌握:營改增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供考生復習參考。
“營改增”要點掌握:營改增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導航:
(一)指導思想
(二)基本原則
(三)改革試點的范圍和推進時間
(四)營改增改革試點的行業
要點詳情:
(一)指導思想
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學發展的稅收制度,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支持現代服務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1.統籌設計、分步實施。
2.規范稅制、合理負擔。
3.全面協調、平穩過渡。
(三)改革試點的范圍和推進時間
試點起始時間 |
地區 |
2012年1月1日 |
上海市 |
2012年9月1日 |
北京市 |
2012年10月1日 |
江蘇省、安徽省 |
2012年11月1日 |
福建省、廣東省 |
2012年12月1日 |
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 |
2013年8月1日 |
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 |
2014年1月1日 |
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至此交通運輸業已全部納入營改增范圍。 |
自2014年6月1日 |
將電信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
(四)營改增改革試點的行業:
1.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水路、航空、管道運輸服務
2.部分現代服務業[主要是部分生產性服務業]
(1)研發和技術服務
(2)信息技術服務
(3)文化創意服務(設計服務、廣告服務、會議展覽服務等)
(4)物流輔助服務
(5)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6)鑒證咨詢服務
(7)廣播影視服務
3.郵政服務業
暫時不包括的行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和生活性服務業
4.電信業
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上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上的為一般納稅人,并不是500萬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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