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目前是2014注會備考的最后沖刺備考階段,小編提醒考生們,關注2014注冊會計師準考證打印的同時,別忘了擠時間對注會考點進行強化學習和查漏補缺,以下是小編整理的2014注會《稅法》中有關“營改增”要點掌握:營改增的納稅人,供考生復習參考。
“營改增”要點掌握:營改增的納稅人
導航:
(一)納稅人的一般規(guī)定
(二)提供應稅服務的界定
(三)境內提供應稅服務
(四)視同提供應稅服務
(五)營改增的合并納稅
要點詳情:
(一)納稅人的一般規(guī)定
按照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有效的《交通運輸業(yè)和部分現代服務業(yè)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3]37號),營改增試點的納稅人指的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稱境內)提供交通運輸業(yè)和部分現代服務業(yè)服務(以下稱應稅服務)的單位和個人。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應當按照試點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繳納增值稅,不再繳納營業(yè)稅。
對比,扣繳義務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以下稱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代理人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
單位以承包、承租、掛靠方式經營的,承包人、承租人、掛靠人(以下稱承包人)以發(fā)包人、出租人、被掛靠人(以下稱發(fā)包人)名義對外經營并由發(fā)包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以該發(fā)包人為納稅人。否則,以承包人為納稅人。
【提示】與原增值稅納稅人規(guī)則不一致。
(二)提供應稅服務的界定
【歸納】基本行為界定——有償性、營業(yè)性
提供應稅服務是指有償提供應稅服務,但不包括非營業(yè)活動中提供的應稅服務。有償,是指取得貨幣、貨物或者其他經濟利益。
非營業(yè)活動,是指:(1)非企業(yè)性單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為履行國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的活動。(2)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雇主提供應稅服務。(3)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為員工提供應稅服務。(4)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境內提供應稅服務
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是指應稅服務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內。
下列情形不屬于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
(1)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費的應稅服務。
(2)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動產。
(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視同提供應稅服務
【提示】本規(guī)定打破了應稅服務的“有償”規(guī)定,但依然堅持“營業(yè)性”的要求。
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下列情形,視同提供應稅服務:
(1)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交通運輸業(yè)和部分現代服務業(yè)服務,但以公益活動為目的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2)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營改增的合并納稅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納稅人,經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可以視為一個納稅人合并納稅。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制定。
【提示】從概念上看,納稅人不等同于企業(yè)。兩個以上的納稅人不等同于兩個以上的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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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