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法》基礎考點:其他有關增值稅減免稅的規定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報名時間為3月31日至4月25日,現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法》基礎考點:其他有關增值稅減免稅的規定。
【內容導航】:
(一)其他有關增值稅減免稅的規定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二章增值稅法第十節稅收優惠的內容。
【知識點】:其他有關增值稅減免稅的規定
(一)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同時適用免稅和零稅率規定的,優先適用零稅率。(新增)
納稅人兼營減稅、免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免稅、減稅項目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不得免稅、減稅。
(二)納稅人放棄免稅權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稅服務適用免稅規定的,可以放棄免稅,依照的規定繳納增值稅。納稅人不能有選擇地針對某些項目、對象進行放棄免稅權,納稅人放棄免稅權后,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免稅。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 上一篇文章: 2014《稅法》基礎考點: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性優惠政策
- 下一篇文章: 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