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法》基礎考點:特殊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報名時間為3月31日至4月25日,現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法》基礎考點:特殊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內容導航】:
1.特殊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六章關稅法第三節完稅價格與應納稅額的計算的內容。
【知識點】:特殊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具體情況 |
完稅價格的審定和估定 | |
加工貿易進口料件及其制成品 |
進口時需征稅的進料加工進口料件 |
料件申報進口時的價格估定 |
內銷進料加工進口料件或其制成品 |
料件原進口時的價格估定 | |
內銷來料加工進口料件或其制成品 |
料件申報內銷時的價格估定 | |
出口加工區內企業內銷的制成品 |
制成品申報內銷時的價格估定 | |
保稅區內加工企業內銷進口料件或其制成品 |
分別以料件或制成品申報內銷時的價格估定(如果內銷的制成品中含有從境內采購的料件,則以所含從境外購入的料件原進口時的價格估定) | |
加工貿易過程中產生的邊角料 |
申報內銷時的價格估定 |
具體情況 |
完稅價格的審定和估定 | |
保稅區或出口加工區銷往區外、保稅庫出庫內銷的進口貨物(不含加工貿易進口料件及其制成品) |
海關審定的價格(含區內、庫內發生的倉儲、運輸及其相關費用) | |
運往境外修理的貨物,規定期限內復運進境 |
海關審定的境外修理費、料件費估定價格 | |
運往境外加工的貨物 |
海關審定的境外加工費、料件費、復運進境運輸及相關費用、保險費估定價格 | |
暫時進境的貨物 |
按一般進口貨物估價辦法 | |
租賃方式進口貨物 |
租金方式支付 |
海關審定的租金 |
留購的租賃貨物 |
海關審定的留購價格 | |
承租人一次性繳納稅款 |
按一般進口貨物估價辦法 | |
留購進口貨樣 |
海關審定的留購價格 | |
予以補稅的免稅貨物 |
原進口時價格扣除折舊 | |
其他方式進口貨物 |
按一般進口貨物估價辦法 |
【相關鏈接】予以補稅的免稅貨物的計稅依據要與稅率規則相結合進行復習。
減稅或免稅進口的貨物需予補稅時,應當以海關審定的該貨物原進口時的價格,扣除折舊部分價值作為完稅價格,其計算公式如下:
完稅價格=海關審定的該貨物原進口時的價格×[1-申請補稅時實際已使用的時間(月)/(監管年限×12)]
減免稅貨物轉讓或改變成不免稅用途的,使用海關接受納稅人再次填寫報關單申報辦理納稅手續之日實施的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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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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