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距離2013年注冊會計師考試還有71天,時間不等人,現在最重要的是堅持心中的信念,告訴自己一定要堅持下去認真復習。以下是東奧會計在線獨家提供的關于注會考試《經濟法》科目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部分精彩答疑,供學員們參考復習,幫助大家進行查漏補缺。
【提問原題】
原題:多項選擇題
下列有關訴訟時效中斷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對于連帶債權人、連帶債務人中的一人發生訴訟時效中斷效力的事由,應當認定對其他連帶債權人、連帶債務人也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B.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的,應當認定對債權人的債權和債務人的債權均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C.債權轉讓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從債權轉讓協議生效之日起中斷
D.債務承擔情形下,構成原債務人對債務承認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從債務承擔意思表示到達債權人之日起中斷
正確答案:A, B, D
知識點:訴訟時效的中斷
答案解析:選項C:債權轉讓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從債權轉讓通知到達債務人之日起中斷。
【東奧注會學員提問】
我想問一下,該題目的D 要是責權人不同意的話,該訴訟時效也中斷嘛?
【東奧會計在線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債務承擔的情況下,另外一個人自愿承擔債務,原債務人仍然是債務人,所以對債權人利益沒有損害,不需要債權人同意,訴訟時效到達債權人之日就這段,不論債權人是否同意。
祝您學習愉快!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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