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會計》第二章金融資產是注會考試的熱門章節,而其中最常考的是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投資收益確認。為方便考生們復習,小編特將三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投資收益的確認的相關內容進行總結,供學員們參考。
總體思路:金融資產在持有期間獲得收益,或是出售時形成的差價都需要確認投資收益,但有些金融資產也有其他情況要涉及“投資收益”科目,比如交易性金融資產初始計量時的交易費用要計入“投資收益”,出售時,原來持有期間形成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要轉入“投資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出售時原來持有期間形成的“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也要轉入“投資收益”。我們在做題時,尤其是客觀題,為提高做題速度和確保答案正確,我們首先要理清題中涉及的金融資產在哪些時候涉及到投資收益,那么以下便是小編為考生們整理的注會考試《會計》科目第二章三大金融資產投資收益的確認。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投資收益確認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初始計量、持有期間和處置,均涉及到“投資收益”科目,有沖減該賬戶金額的,也有增加該賬戶金額的。
◆初始計量: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發生的交易費用不入成本,入損益,沖減“投資收益”。
分錄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
投資收益(發生的交易費用)
應收股利(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應收利息(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含有已到付息期尚未領取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
◆持有期間:企業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獲得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計入“投資收益”,增加該賬戶金額。分錄如下:
借:應收股利(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投資持股比例)
或應收利息(資產負債表日計算的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處置: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目的是為出售,當出售該金融資產時,收到的價款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企業達到了賺取差價的目的,另外,要將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形成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入“投資收益”。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價款扣除手續費)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投資收益(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同時: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原計入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
貸:投資收益
或:
借:投資收益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二、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投資收益確認
持有至到期投資通常情況下為企業持有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公開報價的國債、企業債券、金融債券等,不涉及權益性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在持有期間和處置時涉及投資收益的確認。
◆持有期間:持有至到期投資采用實際利率法,按照攤余成本進行后續計量。持有至到期投資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分錄如下:
1.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
借:應收利息 (面值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貸:投資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資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2.一次還本付息債券: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 (面值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貸:投資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資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處置: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資時,取得的價款和該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考生們請注意,持有至到期投資賬面價值=持有至到期投資余額-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余額。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等
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
投資收益(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投資收益確認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有可能是可供出售債務工具投資,也有可能是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在持有期間和處置時涉及投資收益的確認。
◆ 持有期間:
1.如果持有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獲得的現金股利在宣告時計入“投資收益”。分錄如下: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2.如果持有可供出售債務工具投資,資產負債表日需要計提利息,按照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 分錄如下:
借:應收利息(分期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計利息(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貸:投資收益(可供出售債券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處置: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收到的價款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另外,要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形成的“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轉入“投資收益”。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等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投資收益(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同時: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從所有者權益中轉出的公允價值累計變動額,也可能在借方)
貸:投資收益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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