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稅法》高頻考點:消費稅從價計征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3《稅法》高頻考點:消費稅從價計征。本考點屬于《稅法》第三章消費稅第一節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的內容。
【內容導航】:
1.銷售額的確定
2.含增值稅銷售額的換算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掌握本考點,年年必考。
【高頻考點】:消費稅從價計征
(一)銷售額的確定
1.銷售額的基本內容
銷售額是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消費稅但不包括增值稅。
價外費用是指價外收取的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補貼、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續費、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但承運部門的運費發票開具給購貨方的,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貨方的代墊運費不包括在內。同時符合條件的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業收費也不包括在銷售額內。
2.包裝物的計稅問題(與40頁增值稅包裝物押金規定共用一個文件)
(二)含增值稅銷售額的換算
計算消費稅的價格中如含有增值稅稅金時,應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換算公式為:
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以及價外費用)÷(1+增值稅的稅率或征收率)
上述公式中的增值稅稅率為17%;增值稅征收率為3%。
注會頻道相關推薦: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 上一篇文章: 2013《稅法》高頻考點:消費稅的稅目
- 下一篇文章: 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