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加權平均法的計算方法
精選回答
移動加權平均法的計算公式
存貨單位成本=(庫存原有存貨的實際成本+本次進貨的實際成本)/(原有庫存存貨數量+本次進貨數量)
本次發出存貨的成本=本次發出存貨的數量×本次發貨前存貨的單位成本
本月月末庫存存貨成本=月末庫存存貨的數量×本月月末存貨單位成本
移動加權平均法
移動加權平均法,是指以每次進貨的成本加上原有庫存存貨的成本的合計額,除以每次進貨數量加上原有庫存存貨的數量的合計數,據以計算加權平均單位成本,作為在下次進貨前計算各次發出存貨成本依據的一種方法。
移動加權平均法的優缺點
1.優點:能夠使企業管理層及時了解存貨成本的結存情況,計算出的平均單位成本及發出和結存的存貨成本比較客觀。
2.缺點:每次收貨都要計算一次平均單位成本,計算工作量較大,對收發貨較頻繁的企業不適用。
例題:甲公司2019年12月A商品有關收、發、存情況如下:
(1)12月1日,結存600件,單位成本為2萬元。
(2)12月8日,購入400件,單位成本為2.2萬元。
(3)12月10日,發出800件。
(4)12月20日,購入600件,單位成本為2.3萬元。
(5)12月28日,發出400件。
(6)12月31日,購入400件,單位成本為2.5萬元。
甲公司采用移動加權平均法計算A商品2019年12月份發出存貨的成本
解析:
12月8日購貨的加權平均單位成本=(600*2+400*2.2)/(600+400)=2.08(萬元)
12月10日發出存貨的成本=800*2.08=1664(萬元)
12月20日購貨的加權平均單位成本=(200*2.08+600*2.3)/(200+600)=2.245(萬元)
12月28日發出存貨的成本=400*2.245=898(萬元)
本月發出存貨成本=1664+898=256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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