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經營的定義_25年注冊會計師會計學習要點
注冊會計師會計科目第十五章的備考正在進行,很多知識點可能并非注會考試中的重要知識點,但是是需要考生能夠理解的內容,這對后續的基礎階段全面備考中也會有所幫助!以下為知識點終止經營的定義的內容,一起來看吧!
【所屬章節】
第十五章: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
第二節:終止經營
【知 識 點】
終止經營的定義
終止經營,是指企業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能夠單獨區分的組成部分,且該組成部分已經處置或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
(1)該組成部分代表一項獨立的主要業務或一個單獨的主要經營地區;
(2)該組成部分是擬對一項獨立的主要業務或一個單獨的主要經營地區進行處置的一項相關聯計劃的一部分;
(3)該組成部分是專為轉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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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斷終止經營的要點:
(1)能夠單獨區分,指經營活動和現金流量能夠單獨區分。
(2)具有一定規模。專為轉售而取得的子公司也是企業的組成部分,但不要求具有一定規模,只要是單獨區分的組成部分且滿足時點要求,即構成終止經營
(3)時點要求:處置(主要業務終止)或者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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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張志鳳老師《會計》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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