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性房地產的處置_25年注冊會計師會計學習要點
投資性房地產的轉換是注冊會計師會計科目第五章投資性房地產的最后一個知識點,也是相當重要的知識點,要求考生們能夠重點掌握!下文為了幫助考生順利完成對知識點的復習和記憶,對該知識點涉及的教材內容進行了簡單的整理,一起來看吧!
【所屬章節】
第五章:投資性房地產
第四節:投資性房地產的轉換和處置
【知 識 點】
投資性房地產的轉換
當投資性房地產被處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預計不能從其處置中取得經濟利益時,應當終止確認該項投資性房地產。
企業出售、轉讓、報廢投資性房地產或者發生投資性房地產毀損時,應當將處置收入扣除其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
(1)采用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處置 |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借:其他業務成本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 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貸:投資性房地產 |
(2)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處置【點撥】 |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投資性房地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或借方)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其他業務成本 或作相反分錄 借:其他綜合收益(若涉及) 貸:其他業務成本 |
點撥:
(1)出售投資性房地產通過“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成本”科目核算;
(2)將“其他綜合收益”轉入“其他業務成本”,使營業利潤增加;
(3)將“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入“其他業務成本”,不影響營業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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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張志鳳老師《會計》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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