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_25注會學習要點
注冊會計師考試會計科目第五章為投資性房地產,在學習過程中,考生們應該了解到企業滿足特定條件時可以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什么是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快隨東奧一起來復習一下吧!
【所屬章節】
第五章:投資性房地產
第三節:投資性房地產的后續計量
【知 識 點】
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
(一)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前提條件
企業只有存在確鑿證據表明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才可以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
企業選擇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應當對其所有投資性房地產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不得對一部分投資性房地產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計量,對另一部分投資性房地產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對于浮動收費法下作為保險合同基礎項目持有的投資性房地產除外)。
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的企業,對于在建投資性房地產(包括企業首次取得的在建投資性房地產),如果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確定但預期該房地產完工后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應當以成本計量該在建投資性房地產,其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時或其完工后(兩者孰早),再以公允價值計量。
(二)科目設置
1.投資性房地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
2.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三)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會計處理【點撥】
事項 | 會計分錄 |
(1)公允價值上升 | 借: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
(2)公允價值下降 |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 |
(3)取得租金收入 | 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業務收入 |
點撥:
企業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的,不對投資性房地產計提折舊或攤銷,也不計提減值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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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張志鳳老師《會計》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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