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_25年注會會計考點搶學
注冊會計師會計科目第五章的預習正在進行,本章主要為投資性房地產的相關知識點,企業通常應當采用成本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滿足特定條件時也可以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下文為大家講解了采用成本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一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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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
點撥:
比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會計處理。
(一)科目設置
投資性房地產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
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二)會計處理
在成本模式下,應當按照固定資產準則或無形資產準則的有關規定,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按期(月)計提折舊或攤銷【點撥】;存在減值跡象的,還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的有關規定對其計提減值。
點撥:
投資性房地產的折舊或攤銷與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的相關規定一致。
(1)計提折舊或攤銷時 |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 |
(2)計提減值準備時 |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
(3)取得租金收入時 | 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業務收入 |
提示:
(1)當期增加的投資性房地產(建筑物)當期不提折舊,當期減少的投資性房地產(建筑物)當期照提折舊;
(2)當期增加的投資性房地產(土地使用權)當期開始攤銷,當期減少的投資性房地產(土地使用權)當期停止攤銷;
(3)年末需要對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的預計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進行復核。
知識點來源:第五章 投資性房地產
注:以上內容選自張志鳳老師24年《會計》基礎階段課程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