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讓債權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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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債權是指接受債權人轉讓的部分或全部的債權的行為。根據規定,債權人將其債權轉讓的,應當與受讓方簽訂相應的轉讓協議。債權轉讓是指債權人通過協議將其債權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在債權全部讓與時,受讓人取代原債權人成為合同關系的新債權人,原債權人脫離合同關系;在部分讓與時,受讓人作為第三人將參加到原合同關系之中,與原債權人共同享有債權。
債權轉讓的構成要件包括債權人在轉讓債權時應履行通知債務人的義務,以確保債權轉讓對債務人產生效力。通知的主體應是債權人,而非受讓人。這是因為債權轉讓的效力涉及到債務人權利的變更,只有債權人才能有效地通知債務人債權轉讓的事實。
并非所有債權都可以自由轉讓。根據法律規定,以下情形下的債權不得轉讓:
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債權受讓的法律效果:債權轉讓后,受讓人將取代原債權人成為合同關系的新債權人(在債權全部轉讓的情況下),或作為第三人與原債權人共同享有債權(在債權部分轉讓的情況下)。此時,合同權利人一方已由一人變成數人,合同之債成為多數之債。受讓債權是法律上的一種權利轉移行為,它要求債權人與受讓方之間達成合意,并遵守相關的法律規定和程序。通過債權轉讓,債權人可以靈活地處置自己的債權權利,而受讓方則可以獲得相應的債權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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