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受讓多項資產的會計處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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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受讓多項非金融資產,或者包括金融資產、非金融資產在內的多項資產的,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確認和計量受讓的金融資產;按照受讓的金融資產以外的各項資產在債務重組合同生效日的公允價值比例,對放棄債權在合同生效日的公允價值扣除受讓金融資產當日公允價值后的凈額進行分配,并以此為基礎分別確定各項資產的成本。放棄債權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記入“投資收益”科目。
(1)債權人受讓多項非金融資產,或者包括金融資產、非金融資產在內的多項資產的:
①受讓金融資產部分: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確認和計量受讓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計量)
②受讓非金融資產部分:
a.總入賬金額(非金融資產部分)
=放棄債權在合同生效日的公允價值
-
受讓金融資產當日公允價值
b.按比例分配
=總入賬金額(非金融資產部分)×(某項非金融資產公允價值/多項非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總額)
(2)放棄債權的公允價值與放棄債權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記入“投資收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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