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受讓金融資產是什么意思
精選回答
(1)債權人受讓包括現金在內的單項或多項金融資產的,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進行確認和計量。
(2)金融資產初始確認時應當以其公允價值計量,金融資產確認金額(如交易性金融資產:轉讓手續履行完畢當日的公允價值)與債權在終止確認日(債務重組日)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記入“投資收益”科目(可借可貸)。
(3)取得的股權投資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轉讓手續履行完畢當日的公允價值)
投資收益(交易費用)
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等
銀行存款等(支付的交易費用)
投資收益(倒擠,可借可貸)
(4)取得的股權投資為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借:其他權益工具投資(轉讓手續履行完畢當日的公允價值+交易費用)
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等
銀行存款等(支付的交易費用)
投資收益(倒擠,可借可貸)
注意二者的區別,如果取得金融資產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對于交易費用是沖減投資收益的,而如果作為其他權益工具投資核算,發生的交易費用要作為其他權益工具初始確認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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