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受讓多項資產舉例有哪些?
精選回答
債權人受讓多項資產,是指在債務重組過程中,債務人以多項(多個類別)的資產償還債務、債權人接受清償的情況。在債權人受讓多項資產的過程中,債權人需要區分受讓資產的類型(金融資產、非金融資產),不同類型的資產,入賬價值不同。
1.受讓金融資產入賬價值的確定:應當按照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的規定確認和計量受讓的金融資產。這里我們可以理解為接受的償債資產是金融工具的情況下,要以金融工具準則來核算,就好理解多了。
2.受讓非金融資產入賬價值的確定:按照受讓的金融資產以外的各項資產在債務重組合同生效日的公允價值比例,對放棄債權在合同生效日的公允價值扣除受讓金融資產合同生效日公允價值后的凈額進行分配,并以此為基礎分別確定各項資產的成本。
3.債務重組損益的會計處理:放棄債權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記入“投資收益”科目。
4.分錄:
借:XXX金融資產(初始確認日的公允價值)
XXX非金融資產(計算確定的入賬價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
投資收益(或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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