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交稅費_2023年注會會計重要考點
注會會計教材共30個章節,大家需要制定計劃,分清主次,認真學習。以下是根據東奧名師課程講義整理的2023年注會會計重要考點,趕快來看看哪些是重要考點!
【知 識 點】應交稅費
【所屬章節】
第八章:負債
第一節:流動負債
應交稅費
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應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一)增值稅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以下統稱商品)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
消費者——零售商——批發商——生產企業
1.科目設置及核算內容
(1)一般納稅人
一級科目 | 二級科目 | 專欄 | 核算內容 |
應交稅費 | 應交增值稅 | 進項稅額 | 記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而支付或負擔的、準予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額 |
銷項稅額抵減 | 記錄一般納稅人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因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 | ||
已交稅金 | 記錄一般納稅人當月已交納的應交增值稅額 | ||
轉出未交增值稅 | 記錄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轉出當月應交未交的增值稅額 | ||
減免稅款 | 記錄一般納稅人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減免的增值稅額 | ||
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 記錄實行“免、抵、退”辦法的一般納稅人按規定計算的出口貨物的進項稅抵減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 | ||
銷項稅額 | 記錄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應收取的增值稅額 | ||
出口退稅 | 記錄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按規定退回的增值稅額 | ||
進項稅額轉出 | 記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等發生非正常損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 | ||
轉出多交增值稅 | 記錄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轉出當月多交的增值稅額 | ||
未交增值稅 | 核算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從“應交增值稅”或“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入當月應交未交、多交或預交的增值稅額,以及當月交納以前期間未交的增值稅額 | ||
預交增值稅 | 核算一般納稅人轉讓不動產、提供建筑服務、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等,以及其他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應預交的增值稅額 | ||
待認證進項稅額 | 核算一般納稅人由于未經稅務機關認證而不得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一般納稅人已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但尚未經稅務機關認證的進項稅額;一般納稅人已申請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結果的海關繳款書進項稅額 | ||
待轉銷項稅額 | 核算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已確認相關收入(或利得)但尚未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而需于以后期間確認為銷項稅額的增值稅額 | ||
簡易計稅 | 核算一般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發生的增值稅計提、扣減、預繳、繳納等業務 | ||
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 核算增值稅納稅人轉讓金融商品發生的增值稅額 | ||
代扣代交增值稅 | 核算納稅人購進在境內未設經營機構的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內的應稅行為代扣代繳的增值稅 |
(2)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應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三個二級明細科目:“應交增值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
2.主要業務賬務處理
(1)購銷業務的會計處理
①采購等業務進項稅額允許抵扣的賬務處理
借: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月已認證的可抵扣增值稅額)
—待認證進項稅額(當月未認證的可抵扣增值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②銷售業務的賬務處理
借: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簡易計稅(采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的應納增值稅額)
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確認收入或利得的時點早于按照增值稅制度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點的,應將相關銷項稅額記入“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科目,待實際發生納稅義務時再轉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或“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
按照增值稅制度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點早于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確認收入或利得的時點的,應將應納增值稅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或“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確認收入或利得時,應按扣除增值稅額后的金額確認收入。
(2)小規模納稅人發生的應稅行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在購買商品時,其支付的增值稅稅額均不計入進項稅額,不得由銷項稅額抵扣,應計入相關成本費用。銷售商品時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征收率計算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簡易計稅方法的銷售額不包括其應納稅額,納稅人采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并定價方法的,按照公式“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還原為不含稅銷售額計算。
(3)視同銷售的賬務處理
企業發生稅法上視同銷售的行為,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制度相關規定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并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計算的銷項稅額(或采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的應納增值稅額),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利潤分配”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或“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記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
(4)進項稅額不予抵扣的情況及抵扣情況發生變化的會計處理
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用于簡易計稅方法的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應當計入相關成本費用,不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核算。
因發生非正常損失或改變用途等,導致原已計入進項稅額但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應當將進項稅額轉出,借記“待處理財產損益”、“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5)差額征稅的會計處理
一般納稅企業提供應稅服務的,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相關規定允許從銷售額中扣除其應支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價款的,若采用總額法確認收入,減少的銷項稅額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抵減)”科目,小規模納稅企業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若采用凈額法確認收入,按照增值稅相關規定確定的銷售額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同時記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轉出多交增值稅和未交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月份終了,企業計算出當月應交未交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當月多交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科目。
(7)交納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企業當月交納當月的增值稅,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科目核算,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當月交納以前各期未交的增值稅,通過“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核算,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預繳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月末,企業應將“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余額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科目。
(8)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及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額的會計處理
財稅[2016]22號
①按增值稅有關規定,首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和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企業購入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一般納稅人)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貸:管理費用
②企業發生技術維護費
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
借:管理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等
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一般納稅人)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貸:管理費用等
(9)減免增值稅的賬務處理
對于當期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其他收益”科目。當期按規定即征即退的增值稅,也計入“其他收益”科目。
(二)消費稅
1.產品銷售的會計處理
企業對外銷售產品應交納的消費稅,記入“稅金及附加”科目;在建工程領用自產產品(應稅消費品),應交納的消費稅計入在建工程成本。
2.企業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的會計處理
企業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委托方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為直接出售,不再繳納消費稅;委托方收回后以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不屬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規定申報繳納消費稅,在計稅時準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繳的消費稅;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按規定準予抵扣的,記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的借方。
(三)其他應交稅費
1.資源稅
銷售產品交納的資源稅記入“稅金及附加”科目;
2.土地增值稅
(1)企業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應交的土地增值稅,一并在“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轉讓時應交納的土地增值稅,借記“固定資產清理”、“在建工程”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科目;
(2)企業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在“無形資產”科目核算的,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攤銷的無形資產金額,借記“累計攤銷”科目;按已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借記“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無形資產賬面余額,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應交的土地增值稅,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資產處置損益”科目。
3.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和印花稅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不需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
借:稅金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支付的印花稅)
4.城市維護建設稅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5.所得稅
參見所得稅一章。
6.耕地占用稅
不需要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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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知識點內容根據張志鳳老師《輕一高效基礎班》整理,張志鳳老師主編的《輕松過關?一》與課程內容同步,以下為《輕一》試讀內容,點擊圖片試讀更多!
以上為注會會計“應交稅費”相關知識講解。2023年注會考試時間是8月25日-27日,希望大家認真學習、努力備考,東奧會計在線預祝大家順利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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