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會計核算-2021年CPA《會計》重要知識點
《會計》第三十章內容主要闡述政府及民間非營利組織的會計核算方法,作為最后一章節的學習內容,考生一定要堅持學習哦!希望在2021年注冊會計師考試中,大家都能取得理想的成績!戳我查看《會計》重要知識點匯總
【內容導航】
事業單位會計核算
【所屬章節】
第三十章 政府及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第二節 政府單位特定業務的會計核算
【知識點】事業單位會計核算
事業單位會計核算
一、單位會計核算一般原則
單位應當根據政府會計準則(包括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規定的原則和《政府會計制度》的要求,對其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或事項進行會計核算。
(一)單位預算會計
單位預算會計采用收付實現制,國務院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預算會計恒等式:預算收入-預算支出=預算結余
為了保證單位預算會計要素單獨循環,在日常核算時,單位應當設置“資金結存”科目,核算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資金的流入、流出、調整和滾存等情況。根據資金支付方式及資金形態,“資金結存”科目應設置“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貨幣資金”“財政應返還額度”三個明細科目。年末預算收支結轉后“資金結存”科目借方余額與預算結轉結余科目貸方余額相等。
(二)單位財務會計
單位財務會計實行權責發生制。
反映單位財務狀況的等式:資產-負債=凈資產
反映運行情況的等式:收入-費用=本期盈余。
本期盈余經分配后最終轉入凈資產。
單位對于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現金收支業務,在采用財務會計核算的同時應當進行預算會計核算;對于其他業務,僅需進行財務會計核算。上述部門預算指的是部門綜合預算,由財政撥款收支和非財政撥款收支構成;對于納入決算報表編制范圍但未納入年初批復預算的非財政收支,也應當進行預算會計處理。對于單位受托代理的現金以及不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暫收暫付款項(如應上繳、應轉撥或應退回的資金),僅需要進行財務會計處理,不需要進行預算會計處理。
此外,關于應交增值稅的會計處理單位財務會計與企業會計基本相同,但是在預算會計中,實際繳納增值稅時計入預算支出,即增值稅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已經包含在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中。
● ● ●
《會計》科目共有30個章節,部分內容比較難理解,考生在學習過程中遇到不懂的知識點,可以點擊下方鏈接,聽聽東奧名師張志鳳老師《會計》科目的精品課程哦!
《會計》主講名師:張志鳳 名師介紹:留美學者、教授,中國會計學會高等工科院校分會常務理事。擁有二十幾年財會教學經驗,是會計教學界領軍級人物。編著的“輕松過關”系列圖書暢銷20余年。 授課特點:語言洗煉、畫龍點睛。能用“簡單”例子和“經典”總結將“復雜”問題理清楚、講明白。例題精煉、解析精要、命中率高。 |
|
注:以上注會考試知識點選自張志鳳老師《會計》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