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負債表_2020年注會《會計》重要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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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資產負債表
【所屬章節】
第二十三章 財務報告——第二節 資產負債表
【知識點】資產負債表
資產負債表
一、資產負債表的內容及結構
(一)資產負債表的內容
資產負債表是反映企業在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的財務報表。它反映企業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擁有或控制的經濟資源、所承擔的現時義務和所有者對凈資產的要求權。
(二)資產負債表的結構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二、資產和負債按流動性列報
根據財務報表列報準則的規定,資產負債表上資產和負債應當按照流動性分別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列示。
(一)資產的流動性劃分
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歸類為流動資產:
(1)預計在一個正常營業周期中變現、出售或耗用;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
(3)預計在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含一年)變現;
(4)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交換其他資產或清償負債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
(二)負債的流動性劃分
負債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歸類為流動負債:
(1)預計在一個正常營業周期中清償;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
(3)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到期應予以清償;
(4)企業無權自主地將清償推遲至資產負債表日后一年以上。
【提示】對于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劃分為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比如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等)、以及被劃分為持有待售處置組中的資產,應當歸類為流動資產;類似地,被劃分為持有待售的處置組中的與轉讓資產相關的負債,應當歸類為流動負債;并且,持有待售資產和負債不應當相互抵銷。
(三)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對流動負債與非流動負債劃分的影響
1.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到期的負債
對于在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到期的負債,企業有意圖且有能力自主地將清償義務展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應當歸類為非流動負債;不能自主地將清償義務展期的,即使在資產負債表日后、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前簽訂了重新安排清償計劃協議,從資產負債表日來看,此項負債仍應當歸類為流動負債。
2.違約長期債務
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或之前違反了長期借款協議,導致貸款人可隨時要求清償的負債,應當歸類為流動負債。這是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債務清償的主動權并不在企業,企業只能被動地無條件歸還貸款,而且該事實在資產負債表日即已存在,所以該負債應當作為流動負債列報。但是,如果貸款人在資產負債表日或之前同意提供在資產負債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寬限期,企業能夠在此期限內改正違約行為,且貸款人不能要求隨時清償時,在資產負債表日的此項負債并不符合流動負債的判斷標準,應當歸類為非流動負債。
三、資產負債表的填列方法
企業應以日常會計核算記錄的數據為基礎進行歸類、整理和匯總,加工成報表項目,形成資產負債表。
(一)“年初余額”欄的填列方法
資產負債表中的“年初余額”欄通常根據上年末有關項目的期末余額填列,且與上年末資產負債表“期末余額”欄相一致。
(二)“期末余額”欄的填列方法
1.“交易性金融資產”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企業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以及企業持有的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期末賬面價值。該項目應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的相關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分析填列。自資產負債表日起超過一年到期且預期持有超過一年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非流動金融資產的期末賬面價值,在“其他非流動金融資產”項目反映。
2.“應收票據”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以攤余成本計量的、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等收到的商業匯票,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該項目應根據“應收票據”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壞賬準備”科目中相關壞賬準備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分析填列。
3.“應收賬款”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以攤余成本計量的、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應收取的款項。該項目應根據“應收賬款”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壞賬準備”科目中相關壞賬準備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分析填列。
4.“應收款項融資”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應收票據和應收賬款等。
5.“其他應收款”項目,應根據“應收利息”“應收股利”和“其他應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合計數,減去“壞賬準備”科目中相關壞賬準備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填列。其中的“應收利息”僅反映相關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資產負債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基于實際利率法計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應包含在相應金融工具的賬面余額中。
6.“持有待售資產”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的非流動資產及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的處置組中的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的期末賬面價值。該項目應根據“持有待售資產”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持有待售資產減值準備”科目的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填列。
7.“債權投資”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企業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長期債權投資的期末賬面價值。該項目應根據“債權投資”科目的相關明細科目期末余額,減去“債權投資減值準備”科目中相關減值準備的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分析填列。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權投資的期末賬面價值,在“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項目反映。企業購入的以攤余成本計量的一年內到期的債權投資的期末賬面價值,在“其他流動資產”項目反映。
8.“其他債權投資”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企業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長期債權投資的期末賬面價值。該項目應根據“其他債權投資”科目的相關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分析填列。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權投資的期末賬面價值,在“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項目反映。企業購入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一年內到期的債權投資的期末賬面價值,在“其他流動資產”項目反映。
9.“其他權益工具投資”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的期末賬面價值。該項目應根據“其他權益工具投資”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0.“固定資產”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企業固定資產的期末賬面價值和企業尚未清理完畢的固定資產清理凈損益。該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累計折舊”和“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的期末余額后的金額,以及“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1.“在建工程”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企業尚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在建工程的期末賬面價值和企業為在建工程準備的各種物資的期末賬面價值。該項目應根據“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科目的期末余額后的金額,以及“工程物資”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工程物資減值準備”科目的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填列。
12.“使用權資產”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承租人企業持有的使用權資產的期末賬面價值。該項目應根據“使用權資產”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使用權資產累計折舊”和“使用權資產減值準備”科目的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填列。
13.“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項目,通常反映預計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變現的非流動資產。對于按照相關會計準則采用折舊(或攤銷、折耗)方法進行后續計量的固定資產、使用權資產、無形資產和長期待攤費用等非流動資產,折舊(或攤銷、折耗)年限(或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預計在一年內(含一年)進行折舊(或攤銷、折耗)的部分,不得歸類為流動資產,仍在各該非流動資產項目中填列,不轉入“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項目。
14.“交易性金融負債”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承擔的交易性金融負債,以及企業持有的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的期末賬面價值。該項目應根據“交易性金融負債”科目的相關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5.“應付票據”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以攤余成本計量的、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服務等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該項目應根據“應付票據”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6.“應付賬款”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以攤余成本計量的、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服務等經營活動應支付的款項。該項目應根據“應付賬款”和“預付賬款”科目所屬的相關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合計數填列。
17.“其他應付款”項目,應根據“應付利息”“應付股利”和“其他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合計數填列。其中的“應付利息”僅反映相關金融工具已到期應支付但于資產負債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基于實際利率法計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應包含在相應金融工具的賬面余額中。
18.“持有待售負債”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處置組中與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的資產直接相關的負債的期末賬面價值。該項目應根據“持有待售負債”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9.“租賃負債”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承租人企業尚未支付的租賃付款額的期末賬面價值。該項目應根據“租賃負債”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到期應予以清償的租賃負債的期末賬面價值,在“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項目反映。
20.“長期應付款”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企業除長期借款和應付債券以外的其他各種長期應付款項的期末賬面價值。該項目應根據“長期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相關的“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的期末余額后的金額,以及“專項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1.“遞延收益”項目中攤銷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預計在一年內(含一年)進行攤銷的部分,不得歸類為流動負債,仍在該項目中填列,不轉入“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項目。
22.“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項目。企業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17〕22號)的相關規定根據本企業履行履約義務與客戶付款之間的關系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合同資產或合同負債。“合同資產”項目、“合同負債”項目,應分別根據“合同資產”科目、“合同負債”科目的相關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分析填列,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應當以凈額列示,其中凈額為借方余額的,應當根據其流動性在“合同資產”或“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中填列,已計提減值準備的,還應減去“合同資產減值準備”科目中相關的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填列;其中凈額為貸方余額的,應當根據其流動性在“合同負債”或“其他非流動負債”項目中填列。
由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應當以凈額列示,企業也可以設置“合同結算”科目(或其他類似科目),以核算同一合同下屬于在某一時段內履行履約義務涉及與客戶結算對價的合同資產或合同負債,并在此科目下設置“合同結算——價款結算”科目反映定期與客戶進行結算的金額,設置“合同結算——收入結轉”科目反映按履約進度結轉的收入金額。資產負債表日,“合同結算”科目的期末余額在借方的,根據其流動性在“合同資產”或“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中填列;期末余額在貸方的,根據其流動性在“合同負債”或“其他非流動負債”項目中填列。
23.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17〕22號)的相關規定確認為資產的合同取得成本,應當根據“合同取得成本”科目的明細科目初始確認時攤銷期限是否超過一年或一個正常營業周期,在“其他流動資產”或“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中填列,已計提減值準備的,還應減去“合同取得成本減值準備”科目中相關的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填列。
24.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17〕22號)的相關規定確認為資產的合同履約成本,應當根據“合同履約成本”科目的明細科目初始確認時攤銷期限是否超過一年或一個正常營業周期,在“存貨”或“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中填列,已計提減值準備的,還應減去“合同履約成本減值準備”科目中相關的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填列。
25.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17〕22號)的相關規定確認為資產的應收退貨成本,應當根據“應收退貨成本”科目是否在一年或一個正常營業周期內出售,在“其他流動資產”或“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中填列。
26.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17〕22號)的相關規定確認為預計負債的應付退貨款,應當根據“預計負債”科目下的“應付退貨款”明細科目是否在一年或一個正常營業周期內清償,在“其他流動負債”或“預計負債”項目中填列。
27.企業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財會〔2017〕7號)的相關規定對貸款承諾、財務擔保合同等項目計提的損失準備,應當在“預計負債”項目中填列。
28.“其他權益工具”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企業發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類為權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期末賬面價值。對于資產負債表日企業發行的金融工具,分類為金融負債的,應在“應付債券”項目填列,對于優先股和永續債,還應在“應付債券”項目下的“優先股”項目和“永續債”項目分別填列;分類為權益工具的,應在“其他權益工具”項目填列,對于優先股和永續債,還應在“其他權益工具”項目下的“優先股”項目和“永續債”項目分別填列。
29.“專項儲備”項目,反映高危行業企業按國家規定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的期末賬面價值。該項目應根據“專項儲備”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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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注會考試知識點選自張志鳳老師《會計》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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