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綜合收益是當期損益嗎
精選回答
不是。
其他綜合收益不是當期損益。
其他綜合收益:是指企業根據相關會計準則的規定未在當期損益中確認的各項利得和損失。
其他綜合收益分類:
以后會計期間不能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
以后會計期間滿足規定條件時將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
其他綜合收益的會計處理
以后會計期間不能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項目:
(1)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導致的變動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綜合收益
或反向
(2)初始確認時,企業可以將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該指定后不得撤銷。
借: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貸:其他綜合收益
或反向
(3)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資單位以后會計期間不能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額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綜合收益
貸:其他綜合收益
或反向
當期損益
當期損益(即企業在一定時期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財務成果,表現為利潤或虧損。通常把收入與費用的差額作為當期損益,即把企業營業收入、投資收益和營業外收入等計入當期損益的加項,而將營業成本、期間費用和營業外支出等從當期損益中抵減出來,其余額就是當期損益。通過當期損益的核算,不僅可以反映出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和管理工作的質量,而且可以評價企業的盈利能力,是廣大投資者作出正確判斷和決策的重要依據。當期損益是指當期和最終利潤直接相關的收益和支出,通俗的說,就是當期的凈利潤或者虧損。會計科目表中損益類科目在月底都是要結轉到本年利潤賬戶中去的。
損益規定
“當期”是指會計期間。會計期間指在會計上對會計主體持續不斷的經營活動過程,人為地按時間劃分為若干個相等的期間段,從而分期處理會計事項。我國規定會計上的一年每年的公歷1月1日到12月31日,季、月的劃分也于公歷完全一致。
損益科目
“損益”是指損益類科目,包括: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成本、投資收益、營業外支出、營業外收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所得稅費用等。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為什么要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1.防止利潤操縱
如果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企業可能會通過操縱金融資產的買賣時間來調節利潤。例如,企業在某一會計期間快要結束時,發現當期利潤較低,就可以出售公允價值上升的金融資產,將公允價值變動收益計入當期損益,從而虛增利潤;或者企業可以推遲出售公允價值下降的金融資產,避免確認損失。將其計入其他綜合收益,可以避免這種隨意調節利潤的行為,使得企業的利潤數據更加真實、可靠。
2.反映資產真實價值變化與經濟實質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只是資產價值的暫時波動,并沒有真正實現。以股票為例,企業購買了某公司的股票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票價格的漲跌只是市場價值的變化,在沒有實際出售之前,企業并沒有真正獲得或損失這部分金額。將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能夠在資產負債表中及時反映資產的真實價值變化,同時又不會影響當期凈利潤,這樣更符合經濟實質。
3.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和會計理念一致性
從國際會計準則的角度來看,這種處理方式是一種較為普遍的做法。國際會計準則強調財務信息的相關性和如實反映,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符合這一理念。同時,在會計核算體系中,與交易性金融資產相區分。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是因為企業持有目的就是獲取短期差價收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目的不局限于短期交易獲利,所以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這也體現了會計處理對于不同資產性質的分類核算和理念一致性。
4.平滑企業利潤波動
金融市場的價格波動是頻繁的。如果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全部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企業利潤隨著金融市場的波動而大幅波動。例如,企業持有大量股票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市在某一年大幅上漲,企業如果將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利潤會大幅增加;而在股市下跌時,利潤又會大幅下降。將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平滑這種利潤波動,讓財務報表使用者能夠更好地評估企業的經營業績,而不是被金融資產價格的短期波動所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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