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以前年度所得稅賬務處理是什么
精選回答
退以前年度所得稅賬務處理:
收到以前年度的企業所得稅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應交所得稅是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確定的針對當期發生的交易和事項,應交納給稅務部門的所得稅金額,即當期應交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是在企業稅前會計利潤(即利潤總額)的基礎上調整確定的,計算公式為:
間接法: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企業當期應交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為:
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稅稅率。
征稅對象:
1.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2.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3.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的確定原則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一)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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