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性房地產后續計量_2019年注會會計強化階段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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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投資性房地產的后續計量
【所屬章節】
第六章 投資性房地產
【知識點】投資性房地產后續計量
投資性房地產后續計量
企業通常應當采用成本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滿足特定條件時也可以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但是,同一企業只能采用一種模式對所有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不得同時采用兩種計量模式。
一、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
(一)科目設置
投資性房地產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
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二)會計處理
在成本模式下,應當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的有關規定,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計提折舊或攤銷;存在減值跡象的,還應當按照資產減值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1.計提折舊或進行攤銷時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
2.計提減值準備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3.取得租金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二、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
(一)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前提條件
企業只有存在確鑿證據表明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才可以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
(二)科目設置
1.投資性房地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
2.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三)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會計處理
1.公允價值上升
借: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公允價值下降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
3.取得租金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提示】企業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不對投資性房地產計提折舊或攤銷,也不計提減值準備。
三、投資性房地產后續計量模式的變更
企業對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模式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以成本模式轉為公允價值模式的,應當作為會計政策變更處理,將計量模式變更時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調整期初留存收益。
已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不得從公允價值模式轉為成本模式。
投資性房地產后續計量由成本模式變更為公允價值模式的賬務處理:
借:投資性房地產——成本(變更日公允價值)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
(原投資性房地產已計提的折舊或攤銷)
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貸:投資性房地產(原價)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或借記)
盈余公積(或借記)
【提示】涉及所得稅影響的,調整遞延所得稅負債(或遞延所得稅資產)。
駿馬是跑出來的,強兵是打出來的。2019年注會準考證打印將于9月23日開始,小伙伴們要提前做好準備哦!
注:以上內容選自張志鳳老師《會計》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