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的處置_2019年注會會計強化階段知識點
人性最大的悲哀,是走不出心靈的迷茫;最壞的陋習,是丟棄了行進的方向。2019年注冊會計師強化階段備考正在進行中,小奧為考生整理了會計強化階段知識點,希望能夠幫助大家高效備考。
【內容導航】
無形資產的處置
【所屬章節】
第五章 無形資產
【知識點】無形資產的處置
無形資產的處置
無形資產的處置:主要是指無形資產出售、對外出租、對外捐贈,或者是無法為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時,應予終止確認并轉銷。
一、無形資產的出售
借:銀行存款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累計攤銷
資產處置損益(借差)
貸:無形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如果涉及)
資產處置損益(貸差)
二、無形資產的出租
(一)應當按照有關收入確認原則確認所取得的轉讓使用權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如果涉及)
(二)將發生的與該轉讓使用權有關的相關費用計入其他業務成本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累計攤銷
銀行存款
三、無形資產的報廢
如果無形資產預期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應將其報廢并予以轉銷,其賬面價值轉作當期損益。按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借:累計攤銷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營業外支出——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
貸:無形資產
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注會考試即將來臨,小伙伴們要堅持學習哦!
注:以上內容選自張敬富老師《會計》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