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會《會計》預習考點:或有事項(1)
備考注冊會計師的你有時候會覺得難以堅持,越是這樣越是要堅定自己的信念,既然已經踏上這條路,就要做到走著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
【內容導航】
或有事項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會計》科目第十章負債和所有者權益
【知識點】或有事項
或有事項
(一)或有事項的概念和特征
或有事項,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其結果須由某些未來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才能決定的不確定事項。
或有事項具有以下特征:
(1)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即或有事項的現存狀況是過去交易或事項引起的客觀存在。
【提示】未來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交通事故、經營虧損等事項,不屬于企業會計準則規范的或有事項。
(2)結果具有不確定性。即或有事項的結果是否發生具有不確定性,或者或有事項的結果預計將會發生,但發生的具體時間或金額具有不確定性。
(3)由未來事項決定。即或有事項的結果只能由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才能決定。
常見的或有事項有:未決訴訟或未決仲裁、債務擔保、產品質量保證(含產品安全保證)、環境污染整治、承諾、虧損合同、重組義務等。
【提示】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無形資產攤銷均不屬于或有事項。
(二)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
或有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潛在義務,其存在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或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不是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或該義務的金額不能可靠計量。
或有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潛在資產,其存在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
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不符合負債或資產的確認條件,企業不應當確認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而應當進行相應的披露。
(三)或有事項的確認和計量
1.或有事項的確認
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義務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應當確認為預計負債:
(1)該義務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
這里所指的義務包括法定義務和推定義務。
(2)履行該義務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企業履行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現時義務將導致經濟利益流出的可能性超過50%。
履行或有事項相關義務導致經濟利益流出的可能性,通常按照下列情況加以判斷:
項目 | 發生的概率期間 |
基本確定 | 95%<發生的可能性<100% |
很可能 | 50%<發生的可能性≤95% |
可能 | 5%<發生的可能性≤50% |
極小可能 | 0<發生的可能性≤5% |
(3)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提示】如果或有事項確認負債的三個條件沒有同時滿足時,則屬于或有負債。
注會會計知識點偶爾會比較抽象,這個時候也多研讀一下知識點定義,簡化成自己能理解的語言,這樣會理解的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