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會計》高頻考點: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的披露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3《審計》高頻考點: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的披露。本考點屬于《會計》第十三章或有事項第四節或有事項的列報的內容。
【內容導航】:
一、或有負債的披露
二、或有資產的披露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熟悉本考點。
【高頻考點】: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的披露
一、或有負債的披露
或有負債(不包括極小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或有負債)
(一)或有負債的種類及其形成原因,包括已貼現商業承兌匯票、未決訴訟、未決仲裁、對外提供擔保等形成的或有負債;
(二)經濟利益流出不確定性的說明;
(三)或有負債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以及獲得補償的可能性;無法預計的,應當說明原因。
在涉及未決訴訟、未決仲裁的情況下,按相關規定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預期對企業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企業無須披露這些信息,但應當披露該未決訴訟、未決仲裁的性質,以及沒有披露這些信息的事實和原因。
二、或有資產的披露
企業通常不應當披露或有資產,但或有資產很可能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應當披露其形成的原因、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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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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