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追索權的權利保全什么意思
精選回答
最初追索權的權利保全是如果持票人不能出示相關證明(如退票理由書)的,將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但是,出票人和承兌人仍然應當承擔票據責任。
追索權是匯票到期被拒絕付款的,本票、支票依法提示付款被拒絕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權。
追索對象及追索順序:
(1)可以作為追索對象的包括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和保證人。
(2)追索順序:不分先后,可以同時向多人追索。
①票據債務人對持票人承擔連帶責任;持票人行使追索權,可以不按照票據債務人的先后順序,對其中任何一人、數人或者全體行使追索權。
②持票人對票據債務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已經進行追索的,對其他票據債務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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