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格的規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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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格的規定
轉股價格應不低于募集說明書公告日前20個交易日該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和前1交易日的均價。
轉股價格,是指募集說明書事先約定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每股股份所支付的價格。
轉股價格調整
募集說明書應當約定轉股價格調整的原則及方式。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后,因配股、增發、送股、派息、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上市公司股份變動的,應當同時調整轉股價格。
募集說明書約定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的,應當同時約定:
(1)轉股價格修正方案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表決,且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2/3)同意。股東大會進行表決時,持有公司可轉換債券的股東應當回避;
(2)修正后的轉股價格不低于規定的股東大會召開日前20個交易日該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和前1交易日的均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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