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法是什么
精選回答
擔保法是為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債權的實現,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合同擔保的方式主要包括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五種方式。
反擔保是由“債務人”或“第三人”向擔保人提供的擔保。
反擔保方式不包括留置和定金。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時,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即承擔《合同法》規定的締約過失責任。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承擔擔保責任,除非擔保合同另有約定。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擔保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主合同債務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并且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欺詐、脅迫事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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