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是什么
精選回答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為。合同一旦簽約,具有國家法律保護。合同解除分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兩種情況。
1、合意解除,是指根據當事人的事先約定或者經當事人協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是指根據法律規定而解除合同。根據《合同法》第94 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
解除是合同之債終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種法律制度。在適用情勢變更原則時,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實在困難,若履行即顯失公平,法院裁決合同消滅的現象。
合同解除的程序
當事人一方主張解除合同時,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1、在約定的異議期限屆滿后才提出異議并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如果沒有約定異議期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3個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解除的效力
1、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
2、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3、合同的解除不影響合同中結算條款、清理條款以及解決爭議方法條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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