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產抵押登記是什么
精選回答
動產抵押登記指的是債務人或第三人以動產不移轉占有而供擔保的抵押登記。動產抵押登記可以對抗善意第三人,動產抵押的,在設立抵押合同后,抵押權即設立。是否辦理抵押登記,不影響抵押權的設立。但對于已經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權,在以抵押物的變現受償時具有優先效力。
因為動產的抵押權設立是以交付(而非登記)為生效要件的,未辦理抵押登記并不影響抵押權的成立,但是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說善意第三人在抵押物上享有他物權(如留置權、質權或其他抵押權)時,那么未登記的抵押權不得對抗第三人的權利。而辦理了抵押登記的動產抵押權則取得了這種對抗效力。
動產抵押登記的效力是基于物權的公示、公信原則產生的,因為動產抵押的公示方式是交付,而一旦辦理了抵押登記,公示方式就為登記,在物權法原理上,登記的公信力要大于交付的公信力,因此,動產抵押登記的對抗效力隨之產生。
想要了解更多關于注冊會計師考試的消息,可查看此文章:動產抵押需要登記嗎
免費試聽 全部>>
-
注會
存貨期末計量和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
2025《會計》輕1·基礎細講班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 -
注會
外購固定資產
2025《會計》輕1·基礎細講班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 -
注會
房地產轉換的會計處理
2025《會計》輕1·基礎細講班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