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非法人是什么
精選回答
非法人企業,又稱企業非法人,指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從事營利性生產經營活動,但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企業非法人主要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代表處)等。
非法人企業的法律地位是不具有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不能獨立支配和處分所經營管理的財產,但經營單位可以刻制印章、開立往來賬戶、單獨核算、依法納稅,也可以簽訂商業合同并作為執行人。
非法人組織是指不具有法人資格,但可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社會活動的社會組織。
非法人組織的特征是:非法人組織是組織體;非法人組織是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組織體;非法人組織是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
設立
非法人組織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登記
解散情形
(1)章程規定的存續期間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2)出資人或者設立人決定解散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清算
非法人組織解散的,應當依法進行清算
法人的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法人的特征
(1)法人是團體。
(2)法人是由民法賦予民事權利能力的團體。
法人一經成立,法律即賦予其民事權利能力,使其取得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法律資格,獲得民事主體地位。
(3)法人擁有獨立的財產
法人的財產屬于法人所有,獨立于其他法人和自然人的財產;獨立于法人成員的財產;獨立于其捐助人或者出資人的其他財產。
(4)法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法人的出資人對法人的債務僅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5)法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
法人的人格與其創立人和成員的人格是分離的,法人具有獨立的人格。
法人有自己的名稱,能夠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為自己設定權利、承擔義務。
法人的成立的一般條件
(1)法人應當依法成立。
(2)有自己的財產或者經費。
(3)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
①法人的機關(法人的組織機構)
②法人的代表機關——法定代表人
(A)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B)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C)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D)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1)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與其民事權利能力同時產生、同時消滅(不受法人財產范圍制約)。
(2)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3)法人的分支機構(2020年新增)
法人為經營需要可以依法設立分支機構。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也可以先以該分支機構管理的財產承擔,不足以承擔的,由法人承擔。
法人的終止
(1)法人終止的情形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銷登記的,法人終止:
①法人解散;
②法人被宣告破產;
③法律規定的其他原因。
(2)法人的解散的情形
①法人章程規定的存續期間屆滿或者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②法人的權力機構決議解散;
③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④法人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登記證書,被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⑤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3)法人的清算
①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義務人應當及時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②清算結束并完成法人注銷登記時,法人終止;依法不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清算結束時,法人終止。
掌握更多和法人相關內容,可查看如下文章:
要想將經濟法這一科學習的更加透徹,離不開合適的學習計劃,請點擊CPA考試《經濟法》基礎階段學習計劃獲取更好的學習規劃。
更多財務會計實操問答、名師課程、求職資訊,可以點擊東奧會計實操問答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