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會《經濟法》第二章答疑-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
努力去奮斗,再累也不要害怕,因為黑暗過后的光芒很美。下面是東奧小編整理的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答疑,大家快來看一看吧。
【提問】老師您好,為什么無效的民事行為當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是無效,沒有說違反地方性法規,違法部門規章和地方性規章呢?那些如果違反的話不是也應該無效嘛?
【答疑】尊敬的學員,您好:
因為法律與行政法規涉及的范圍是比較全面的,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和部門規章往往具有一定的地域性或者局限性,所以作為一條“兜底條款”并沒有把這幾種也寫入其中。
能奔跑追夢的時候,千萬不要選擇原地踏步。備考2020年注會考試,考生必須勤奮,努力。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經濟法》教研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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